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律师资讯
服务领域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优秀判例
法律咨询
热点案例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法律法规
>>
宪法法律
>>
查看详情
公司法修订丨公司法修订草案四审稿有了这些新变化
2023-12-27 09:04:40
公司法修订丨公司法修订草案四审稿有了这些新变化
2023年12月25日,公司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修订草案的第四次审议。草案四审稿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出资制度,明确了失权的决议程序和失权股东的异议程序等内容。
此前,公司法修订草案于2021年12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于2022年12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进行了二次审议,于2023年8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了三次审议。
与草案三审稿相比,草案四审稿进一步完善公司出资制度,强化股东出资责任。一是在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出资认缴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的基础上,明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可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作出特别规定,为重点行业领域设定短于五年的认缴期限留出制度空间;二是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三是增加
对
不按照规定公示或者不如实公示出资等有关信息的处罚
。
草案四审稿还明确了失权的决议程序和失权股东的异议程序,增加了
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未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发出失权通知
的规定,并规定股东对失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失权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草案四审稿进一步强化职工民主管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规定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明确公司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请求时,
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答复股东是否召开会议
,以确保股东能够及时自行召集;完善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增加
股东对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的查阅、复制权利
,完善股东对全资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提起代表诉讼的程序;增加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作为等比例减资的例外情形
。
我国现行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1999年、2004年对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200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2013年、2018年又对公司资本制度相关问题作了两次重要修改。
来源:新华视点
新闻动态、新法速递、优秀案例等免费分享,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扫描二维码关注山东泰景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山东泰景律师事务所官网地址:
http://www.taijinglvshi.com/
山东泰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排忧解难
标签:
临沂民事诉讼律师
临沂民事诉讼律师咨询
临沂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
点击免费电话咨询:18669979199
山东泰景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6044860号-2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2152号
电话:0539-8200977 手机:18669979199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嘉锐大厦1403室(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南邻)
技术支持:
全网云cms
网站首页
一键拨号
服务领域
联系我们